世贸组织终裁原材料出口限制案

2017-03-03 21:33:08 来源:国际商报 点击:

纠缠了两年半之久的美欧墨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DS394/395/398)以中方败诉告终。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相关负责人发表谈话表示,将认真评估世贸组织裁决,并根据世贸规则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1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发布裁决报告,维持了美欧墨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初步裁定的核心内容,即中国对多种工业原材料实施出口税和配额违背了WTO规则,并驳回了中国基于环境保护或供应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诉请求。

但WTO上诉专家小组并未维持初步裁定的所有内容,在几个重要问题上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部分裁决,包括裁定起诉方专家组请求违反《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有关规定,即专家组关于配额分配管理、出口许可证、出口最低限价、配额招标的裁决整体无效;裁定专家组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0条的解读错误等。

裁决结果不意外

“这个裁决对中国来说不太有利。”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对记者说,但这也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苑志斌对记者说,根据裁决结果,中方需要降低9种原材料的出口关税,并解除出口限额。但这显然会助长9种原材料的开采数量,对自然环境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另外,由于这些出口原材料的价格偏低,也会继续导致中国在这些原材料上话语权不足。

2009年6月23日,美国、欧盟正式在WTO框架内向中国提出磋商请求,称中国对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共9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和其他价量控制,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造成其他国家在钢材、铝材及其他化学制品的生产和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墨西哥于当年8月21日也以类似理由提出了磋商请求。

同年12月21日,世界贸易组织决定设立专家组,调查美欧墨三方指控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一案。

2011年4月1日,专家组作出不利于中方的裁决。

同年8月31日,中方就此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

WTO公布终裁报告后,欧盟贸易专员卡洛·德古赫特表示:“现在中国必须尽快取消这些出口限制。另外,我希望中国对整个出口制度(包括稀土)进行政策调整,以符合WTO的规定。”美国贸易代表罗恩·柯克称裁决为“一次巨大的胜利,保证了美国核心制造业能获得所需的原材料”。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欢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几个重要问题上支持中方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部分裁决。同时,对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关于GATT第20条不能适用于出口关税抗辩等部分裁决,中方感到遗憾。

该负责人指出,中方将认真评估世贸组织裁决,并根据世贸规则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悉,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报告与专家组报告将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后成为生效裁决。

贸易摩擦的两端

涉案的9种原材料,矾土广泛应用于炼铝工业、精密铸造、耐火制品、陶瓷工业以及化学工业可制铝的各种化合物等;氟石广泛应用于冶金、炼铝、玻璃、陶瓷、水泥、化学工业;镁可作为飞机、导弹的合金材料;碳化硅在军事工业中前景广阔,金属硅可用于制作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还可以合金的形式用于汽车和机械配件。“这些资源性产品均是不可再生产品。”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在一次论坛上说,“大多数资源性产品储量有限,部分产品近期内濒临枯竭。”

而这些资源性的工业原材料,中国在全球的生产和贸易量上都占据绝对份额。以黄磷为例,中国总产量居世界首位,是世界上最大的黄磷出口国,年出口量占全球出口总量的6成以上。美欧等依赖从中国低价进口这些资源性产品。

张汉林介绍说,美欧在资源性产品的策略总体上是先利用全球资源,最后再开采自己的资源。“而以争端维护利益是其常用策略。”张汉林分析说,美欧不断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我国资源性产品出口反复采取反倾销限制和出口管制申诉,自2000年就成为目标的焦炭即为典型的案例。这是贸易摩擦的一端。

而贸易摩擦的另一端,从中国自身来看,关于最低出口价格方面,专家组经审查后认为,中国相关措施要求出口企业以设定或协调的出口价格从事出口,否则就面临处罚,包括被取消出口权。这构成了GATT第11条第1款所指的“出口限制”,因为要求以最低价格出口具有限制贸易的效果。此外,中方没有立即公布相关措施,也不符合GATT第10条第1款。“低价出口一直是贸易摩擦的症因所在。”张汉林说,由于常年低价出口,我国资源性产品经常遭受反倾销调查。

为了改变过量低价出口的现实,稳定和净化市场秩序,在“减顺差”的背景下,我国开始实施出口管制措施。而这却进一步引发了贸易摩擦。

不应过度依赖出口控制

“低价出口的根本原因在于分散、过剩的产能,其背后原因在于投资政策的失当,在于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的不完善。”张汉林认为。

屠新泉也认为,政府管理思维需要转变,对于资源性产品的调节,可从生产环节进行调控,不应过度依赖于贸易控制。“从生产环节处积累的矛盾,靠从贸易环节解决是不合理的。”屠新泉说。

他认为,若从上游生产环节做好整合与调控,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取消出口控制并不会对产业造成太大冲击。

比如,原材料案之后被称为“下一个目标”的稀土行业目前正在作这样的转变。

苑志斌说,稀土与此次的9种原材料面临的境况十分相似,而在重要程度上却又更高。此次WTO对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诉讼的裁定显然为美国、日本等对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政策采取行动提供了借鉴和帮助,并且可能根据这一裁定向中国施加更大的压力,督促中国放宽稀土出口限制政策。

中国在2011年对稀土行业作了大力整改,多部委联合出重拳,关闭非法矿山、打击走私、降低国内稀土产量配额并强令一些加工企业停产进行技术升级,从产业重组、环保方面作产量控制,而出口方面则修改稀土出口配额制度、实行轻重分开,并增加配额,表示2012年配额或将为31130吨,比2011年增加3%。

商务部研究院专家梅新育对记者说,如此一来,经过两到三年的上游整合与产量控制,即使稀土是欧美等揪住不放的下一个原材料,也对行业产生不了太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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