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承认和履行中国铸造协会章程和精铸分会工作条例, 具有基本的精铸生产手段并符合铸造生产准入条件的企业、从事精铸科研的科研和教学单位、专业化的精铸设备及原辅材料生产企业,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精铸分会审查,交纳会费,报中国铸造协会备案, 即为本分会会员单位,亦即中国铸造协会会员单位, 颁发中国铸造协会的会员证书 。
 
精铸分会会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优先和优惠参加本分会组织的活动;
    2、优先和优惠获得本分会编辑和掌握的技术资料、信息和技术成果;
    3、优先和优惠获得本分会组织的咨询和技术服务;
    4、对本分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有自愿退出本分会的权利。
精铸分会会员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和分会工作条例;
    2、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费标准按中国铸造协会的规定执行;
    3、积极参加本分会的各项活动,执行本分会的各项决定,完成本分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4、向本分会提供本单位的生产和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资料;
    5、维护本分会利益。
各会员单位,根据2014年5月中国铸造协会关于会费标准调整的规定,经中国铸造协会精密铸造分会研究,有关会员事项通知如下:
1.新入会单位请填报《中国铸造协会会员登记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表格,寄我分会秘书处,以便报中国铸造协会备案。
2.新入会的单位会员须先交纳入会注册费1000元,再交纳会费。以后每年交纳一次会费,有条件的也可以四年一次性缴纳。
收费标准为:1)企业和科研院所单位会费2000元/年;
            2)社会团体、杂志社及大专院校免会费;
            3)分会理事单位交纳会费5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交纳会费10000元/年;理事长单位缴纳会费15000元/年。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及理事单位,如同时为中国铸造协会相关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等,可以在扣除交纳铸协的相关费用后,再交纳会费余额。    
3.优惠政策:1)精密铸造分会新入会单位,免交1000元注册费;2)若一次交齐四年会费,免1000元,送精密铸造分会定制会员铜牌;3)理事单位每交齐四年会费,理事代表本人参加分会四年内每年年会会议可免除会务费;4)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每年按时交纳会费,理事代表本人参加分会会议可免除会务费;5)分会网站上的企业会员商务中心的使用。     
4.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可免费获得以下资料:
1)中国铸造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书。
2)中国铸造协会出版的《铸造纵横》月刊。    
3)精铸分会出版的内部不定期会员交流资料。
4)精铸分会为会员单位定购的《特种铸造及有色合金》杂志,每年12期。
5.会员单位将以会员优惠价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会议、展会等以及获取各类资料。
6.我分会秘书处将热情接受会员单位电话技术咨询,亦会定期派专家进行会员单位走访。
7.汇款账户:(中国铸造协会将出具正式的社团组织会费收据)
    户名:中国铸造协会
    账号:020004930901440130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行
    注明:精铸分会会费
精铸分会秘书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同心村黄金工业园黄金南路黄金二路南100米
    邮编:430207
    联系人:狄女士(13971619876)  孙女士(13387556645)
    邮箱:cicba@cicba.net; 2657035824@qq.com
    电话:027-83496903
    传真:027-83496730